广东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企业新闻     |      2012-12-28 16:55

  
  鉴于中山市为广东首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8月初,《医药经济报》记者在该市进行了两天的走访调查。记者一行发现,针对基药制度,广东的试点城市自行探索了一些做法。

  小榄案例

  中山市小榄镇,一个富庶的珠三角小镇。曾经引发无数争议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在这个小镇自行探索的“类基本药物制度”中也同样存在。

  从3月1日起,小榄镇政府卫生办对下属两家二甲医院——小榄镇人民医院和陈星海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进行政府统一招标,药品的价格遵循广东省挂网价格。而对配送商,则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筛选:每家医院被规定仅指定一家配送商,在配送商遴选的数项标准中,只有一项起了决定作用,即折扣较高的企业就可以入选。

  最终,中山市医药公司和中山昌健两家当地公司成了小榄两家医院的唯一配送商,这意味着小榄每年1亿多元的用药市场将全部落入这两家配送商的囊中。而此前,小榄镇医院的药品供应商多达20多家。

  小榄的做法让未中标的配送商满腹怨言。

  “按照国家药品采购的规则,要以省为单位进行阳光采购,所有公立医院都按照采购结果执行,小榄虽然不是招标,但对供应商进行遴选,是违反阳光采购的规定的。”中山某未中标的医药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对此,小榄镇卫生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可以逼商业企业让利,95%的药品执行高达28%的折扣,也即100元中标价的药品,通过28%的折扣之后,医院实际的采购价仅需72元,执行15%的药品加成之后,最终药品的零售价只有82.8元,有效降低了药价,镇区百姓受到了实惠,而且小榄的医保报销水平比较高,间接的医保费用也节省了不少。

  “矛盾的中心在于,政府想减少支出。”中山某企业人士称,小榄镇政府收回医院采购权,就是想拿市场份额去换配送商最大的让利,直接引发的结果就是医院节省了药品采购成本,提高了药品利润,而政府也减少了相关财政支出(包括财政补偿和医保支出)。

  实际效果非如想象

  而值得关注的是,这两家指定配送商均称,实际收益并非如当初所想象。

  “中标后才发现,配送规则很多都执行不了。”其中一家医药公司向记者坦言,原本以为可以通过报比较高的折扣率中标,中标之后再向上游要返点,然而中标后却发现,实际能执行28%折扣的品种很少,远不到95%,外资药、进口药和国内品牌药厂家价格管控较严,拿不到上游返点,无法执行对医院28%的折扣,实际上能执行的只有小厂家本身价格就很低廉的品种。

  “现在这做法已经执行了近5个月,从公司的实际运营来看,是亏损的。”另外一家中标配送商称,小榄的做法最终实际受益的是政府,减少了财政支出,医院、患者也有受益,但压缩的却是医药生产销售正常的利润。

  “小榄的做法不能复制。如若推广,长此以往只会造成3种结果:一是商业公司做不下去,只好倒闭;二是只好向上游生产企业要返点,否则就不给你卖药,那么生产企业做不下去,也只好关门。三是生产企业给你做,但药品的质量没法保证。”中山中健药业总经理徐建平如是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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