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出

 企业新闻     |      2012-12-28 13:59

    事件描述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等原则在新规中得以明确。

  《规范》提出,设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规范》对集中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对招标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做出了必要的调整。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因在财政补偿、使用范围、配送供应等方面有相应要求,将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事件评论

  第一,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医疗机构试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始于1999年,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全国推行探索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至2009年年底,这种新的采购模式在各地普遍建立。此次七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行为。

  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细化,不再片面强调价格,而是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以前部分普药中标价格过低的现象有望消失。普药龙头企业在产品质量、规模上具有优势,价格不再遭受打压,或将从中受益。未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以省为单位,促使医药流通企业优胜劣汰,流通领域将进一步集聚。药价虚高的根源是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出台,可以有效遏制医疗机构集中招投标过程的腐败现象,从而从根本上有益于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前期政策密集出台,板块补跌,风险明显释放

  经过药价管理办法、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等偏利空政策的出台,医药板块补跌,估值重心下移,风险已经大大释放。前一轮的大幅调整,部分龙头医药企业的长期投资价值开始显现。

  第三,维持长期"看好"评级

  从行业基本面来看,医药行业仍然能够保持稳定的成长,我们维持长期"看好"的评级。短期利空因素有待消化,考虑到目前的市场表现,医药板块短期获取超额收益的可能性不大,宜采取"标配"策略。我们仍然推荐优质的医药股,如具有核心优势的中药企业同仁堂、天士力,经营改善的武汉健民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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